如果您关注海洋及大海的最新动态,您肯定遇到过关于海洋保护区及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不足的争议。该话题无疑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在主张加强甚至全面保护的人与无论是专业海洋人士还是普通使用者的地方利益相关者之间,呈现出了鲜明的立场。这一问题如此引人关注,以至于形成了分裂的交换意见,使您几乎被迫表态支持或反对某一方,从而超越了建设性辩论的框架。

在地中海,我们有许多具有不同地位的海洋保护区。它们的目标和法规对用户来说并不总是清晰的,有时甚至对专业人士也是如此。我们可以遗憾这种情况。但这些区域确实存在,承载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标,同时又试图与实际使用相兼容。我们需要承认这一点,但也不能忽视这些区域固有的困难。

若稍作反思,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没有这些区域的时代。那时我们可能会紧急要求创建海洋保护区。 保护的。这无疑是一个让人困惑且在我们11种类型的海洋区域中被错误使用的术语。实际操作中,欧洲生态网2000站点是一个海洋保护区。事实上,这更像是一个具有本地管理目标的部门,旨在在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寻找平衡,有时甚至只是一个没有实际执行的管理计划。Thau泻湖也是一个海洋保护区,尽管其水产养殖和贝壳养殖活动极大地塑造了泻湖的生态景观。

概念 30 – 30.
到2030年,我们的30%海域和保护区。好吧,但其余70%,即我们大部分的海域怎么办?
我们都同意这70%应享有优质的海水,无污染,无使用冲突,与我们的海事活动和休闲活动协调的生物多样性,以及居民能够在水边快乐生活、眺望辽阔海洋的环境。这似乎是正常又合理的。事实上,这也是欧洲法规的宗旨,其目标是为所有海岸线提供优质海水和经济支持。这同样体现在对海草的保护法规中,该法规适用于我们整个海岸线,而不仅限于在海洋保护区。

最终,对这些区域的期望与我们对海洋保护区的期望是一致的。因此,有必要慎重考虑海洋区域的地位和作用。不是把它们放在一个“正常”或“普通”管理层次,迫使我们将其他地方的海岸视为可以容忍的降级地区。真正要做到的是在所有地方追求卓越,并在海洋保护区内强化这种卓越。如果这是目标,那么这种卓越形式不能适用于整个领土,也不能适用于所有形式的海洋保护区。这个方面可能就是辩论需要展开的地方。

由地中海战略研究基金会(FMES)组织的关于地中海新挑战的研讨会,探讨了海洋保护区的问题,希望成为提供建议的力量。这些建议将在六月的联合国海洋会议上出版并发布。海洋保护区的重要性已被强调,同时也指出需要更新其国家类别,以便“保护” “保护” 真正意味着对压力的全面控制,旨在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Pierre Boissery